各供热企业:
为增强都会供热价钱治理,,,规范供热价钱分类,,,凭证有关价钱政策的划定,,,经研究确建都会供热价钱分类细则如下:
(一)住民住宅采温暖用热;
(二)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中小学校,,,托幼园所采温暖用热;
(三)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的敬老院、、晚年公寓、、晚年康复医疗中心、、晚年文化体育活动中心等非营利性晚年服务项目采温暖用热;
(四)经批准设立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采温暖用热。。
二、、执行非住民供热价钱的规模
上述执行住民住宅供热价钱规模之外的其它州采温暖用热。。
济南市物价局
二〇〇八年十月十六日